下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下城区地处杭州市城区中心,北依京杭古运河,南濒秀丽的西子湖,西靠省委、省政府驻地、北靠市委、市政府驻地,东临古城河贴沙河。总面积29.33平方千米,总人口52.61万人(2010年),辖八个街道,区政府驻文晖路1号。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598.80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55.6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43.15亿元。专利申请量4064件,专利授权量3293件。2018年,入选中国城区100强。下城区位于杭州市老城区中部 , 因地处故南宋皇城北,杭州习惯以北为下,而称下城区。下城区历史悠久。4000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就有先民在境西北蕃衍生息。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灭楚置钱唐县,下城为其北境,属会稽郡。西汉元始四年(4)改钱唐为泉亭,下城为泉亭县。东汉兴武元年(25)复钱唐县旧名,建武六年(30)钱唐县并入余杭县,下城从之。隋开皇九年(589)“平陈废郡割吴兴,吴郡之地置杭州”,州辖钱唐、富阳、余杭、於潜、盐官、武康大县,下城为钱唐县。唐武德四年(621),为避国号讳,改钱唐为钱塘,下城因之。后梁龙德二年(922),“吴越割钱塘、盐官两县各半及富春县之长寿、安吉二乡置钱江县”,下城为钱江县。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8)吴越纳土归宗,翌年改钱江为仁和,下城自此为仁和县历宗元明德,达933年之久。